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卷别 :正文・子集中 部首:人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20頁,第9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00頁,第4字
標點整理本: 第24頁,第11字
音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蒲昧切;《正韻》:步昧切,𡘋音悖。《釋名》:佩,倍也。言非一物者,有陪貳也。一德佩,一事佩。《詩・鄭風》:知子之來之,雜佩以贈之。【傳】雜佩者,珩、璜、琚、瑀、衝、牙之類。《左傳・閔二年》:晉狐突曰:佩衷之旗也。《禮・玉藻》:古之君子必佩玉,右徵角,左宮羽。【又】天子佩白玉,公侯佩山𤣥玉,大夫佩水蒼玉,世子佩瑜玉,士佩瓀玫。【又】凡帶必有佩玉,唯喪否。又,《論語》:去喪,無所不佩。又,《白虎通》:農夫佩耒耜,工匠佩斧,婦人佩鍼縷。
义又,水縈紆謂之佩。《水經注》:鮑丘水北佩謙澤,眇望無垠。又㊟〔依體例,應作〔又〕,指前面引用的書目 —— 《水經注》〕:蘭渠川水出自北山,帶佩衆溪,南流注于渭。
音又,叶蒲眉切,音裴。《詩・秦風》「何以贈之,瓊瑰玉佩」,叶上思。
音又,叶蒲邁切,音敗。屈原〈離騷〉「紛吾既有此內美兮,又重之以修能;扈江離與辟芷兮,紉秋蘭以爲佩」,能音柰。
义《說文》:大帶佩也。从人、从凡、从巾。佩必有巾,巾謂之飾。徐鉉曰:俗別作珮,非。
卷目:考證・子集中 部首:人部
愛日堂藏本: 第37頁,第2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38頁,第16字
《釋名》佩,倍也。言非一物者,有陪貳也。
謹照原文言非一物者改言其非一物。
注解
〔佩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子集中,康熙部首是人部。
〔佩〕字拼音是pèi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亻、𫥞。
〔佩〕字造字法是会意。从人凡巾。本义是系在衣带上的装饰品。
〔佩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pèi] ⑴ 挂,带⑵ 古代系在衣带上的玉饰⑶ 心悦诚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