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卷别 :正文・子集下 部首:刀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27頁,第3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41頁,第21字
標點整理本: 第69頁,第13字
音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𡘋北角切,音駁。《說文》:裂也。从刀,彔聲。《玉篇》:削也。《廣韻》:落也、割也、傷害也。《楚辭・九思》:怫鬱兮肝切剝。
义又,《增韻》:褫也、脫也。
义又,卦名。《易・剝卦》:剝也,柔變剛也。
义又,《周禮・秋官・柞氏》:冬日至,令剝隂木而水之。【註】謂斫去次地之皮。
义又,殺牲體解之名。《詩・小雅》:或剝或亨。
义又,《禮・檀弓》:喪不剝奠也與。【註】剝者,不巾覆也。脯醢之奠不惡塵埃,故可無巾覆。
音又,《集韻》:普木切;《正韻》:普卜切,𡘋音璞 —— 力擊也。《詩・豳風》:八月剝棗。【註】擊也。
音又,音卜。魏劉楨〈魯都賦〉:毛羣隕殪,羽族殲剝;填崎塞畎,不可勝錄。
义《集韻》或作𠚩,亦作𠛧。
注解
〔剝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子集下,康熙部首是刀部。
〔剝〕字是多音字,拼音是bāo、bō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彔、刂。
〔剝〕字造字法是會意。從刀,從錄,“錄”又兼作聲符。“錄”,《說文》:“刻割也。”。本义是削;剝離;剝脫,即去掉物體表面上的東西。
〔剝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bāo] ⑴ 去掉外面的皮或其他東西㈡ [bō] ⑴ 義同“剝”( bāo ),用於複合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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