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卷别 :正文・卯集中 部首:手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006頁,第10字
同文書局本: 第420頁,第10字
標點整理本: 第367頁,第8字
音《唐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楚交切;《集韻》:初交切 —— 𡘋與鈔同,叉取也。杜甫詩:飯抄雲子白。韓愈詩:匙抄爛飯穩送之。
义又,《廣韻》:略取也。〈魏志・太祖紀〉〔註〕:抄略諸郡。
义又,《增韻》:謄寫也。《通俗文》:遮取謂之抄,寫錄之目亦謂之抄。
义又,姓。明永樂中有舉人抄思。
音又,《集韻》:楚絞切,音炒 —— 抄掠也。
音又,《唐韻》:初教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楚教切,𡘋鈔去聲 —— 亦略取也。
音又,《集韻》:桑何切,音娑 —— 摩挱之挱亦省作抄。
义《集韻》或作摷,本作鈔。
注解
〔抄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卯集中,康熙部首是手部。
〔抄〕字拼音是chāo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扌、少。
〔抄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手,少声。本义是叉取。
〔抄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chāo] ⑴ 誊写,照原文写⑵ 搜查而没收⑶ 走简捷的路⑷ 同“绰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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