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卷别 :正文・辰集上 部首:日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192頁,第11字
同文書局本: 第500頁,第10字
標點整理本: 第446頁,第31字
音《唐韻》:郎擊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狼狄切,𡘋音櫟。《說文》:曆象也。《書・堯典》:曆象日月星辰,敬授人時。【傳】星,四方中星;辰,日月所會;曆象其分節,敬記天時以授人也。又,〈舜典〉:協時月正日。【疏】《世本》云:容成作曆,黃帝之臣。又,〈洪範〉:五曰曆數。【傳】曆數,節氣之數以爲曆。【疏】算日月行道所歷,計氣朔早晚之數,所以爲一歲之曆。《正字通》:曆以日爲主,故从日;其从厤者,推其所經二十八舍,正日躔也。曆法,始、中、終皆舉之,先求日至以定曆元,履端於始也;參以昏星,舉正於中也;察日與天會、月與日會之盈虛,齊以閏,歸餘於終也。《史記》、《漢書》通用歷。
注解
〔曆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上,康熙部首是日部。
〔曆〕字拼音是lì,半包围结构,可拆字为厤、日。
〔曆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lì] ⑴ 推算歲時節氣的方法。如:“時憲曆”、“四分曆” 、“太初曆”。《淮南子•本經》:“星月之行,可以曆推得也。”⑵ 記載年、月、日、節氣等的書冊。如:“日曆”、“月曆”。《樂府詩集•卷七十三•;雜曲歌辭十三•;古辭•;焦仲卿妻》:“視曆復開書,便利此月內。”《舊唐書•;卷三十二 •;曆志一》:“玄宗召見,令造新曆。”⑶ 年代、壽命。《漢書•卷十四•;諸侯王表》:“周過其曆,秦不及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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