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卷别 :正文・辰集下 部首:毛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418頁,第6字
同文書局本: 第593頁,第17字
標點整理本: 第543頁,第7字
音《唐韻》:渠鳩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渠尤切,𡘋音求。《說文》:鞠丸也。《荆楚歲時記》:寒食,爲打毬、鞦韆、藏鉤之戲。【註】劉向《別錄》曰:蹴鞠,黃帝所造,本兵勢也。或云起於戰國,古人蹋蹴以爲戲。《史記・霍去病傳》:驃騎尚穿域蹋鞠。【註】《索隱》曰:鞠戲,以皮爲之,中實以毛,蹵蹋爲戲。《正義》曰:按《蹵鞠》書有〈域說篇〉,卽今之打毬也。起戰國時程武士,知其材力。《初學記》:鞠卽毬字,今蹴鞠曰戲毬。古用毛糾結爲之,今用皮,以胞爲裏,噓氣,閉而蹴之;或以韋爲之,實以柔物,謂之毬子。鞠,亦作踘。又,蹴踘之處曰毬場,勝者所得謂之毬采。
义又,花毬,毳布也。《外國志》:哈烈,古大宛地,有瑣伏花毬,織鳥毳成文。
义又,帶名。《夢溪筆談》:太宗命創方團毬帶,賜二府文臣;其後樞密使兼侍中張耆、王貽永皆特賜。邵氏《聞見錄》:王拱辰出判北京時,賜笏帶毬露,金帶佩魚。
义又,魚名。范正敏《遜齋閒覽》:朱崖之傍,有物如鞠,大小質狀無異,亦有紋如線,味極肥美,土人呼爲毬魚。
义又,杖名。杜光庭《錄異記》:蘇校書者,好酒,唱〈望江南〉,善製毬杖,每有所闕,卽以毬杖干於人,得所酬之金以易酒。
义又,錦名。《齊東野語》:御府臨六朝羲、獻、唐人法帖,用毬露錦。又,費著《蜀錦譜》有盤毬錦、大窠馬大毬錦、眞紅雪花毬露錦。
义又,燈名。《東京夢華錄》:元宵,大內宣德樓上皆垂黃綠簾,簾中御座,簾外兩朶樓,各挂燈毬一枚,約方圓丈餘。
义又,花果,名繡毬花,爲二月之花客卿。見屠本畯《缾史月表》。又,蹙金毬、探金毬、紫繡毬,皆牡丹名;寒毬、黃寒毬,皆柰名。見周氏《洛陽花木記》。又,星毬紅,荔枝名。見徐𤊹《荔枝譜》。又,玉毬、繡毬、毬子,皆菊名。見范成大《菊譜》。
义《集韻》:或从皮作皳。
注解
〔毬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下,康熙部首是毛部。
〔毬〕字拼音是qiú,半包围结构,可拆字为毛、求。
〔毬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qiú] ⑴ 同“球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