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卷别 :正文・巳集中 部首:火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591頁,第3字
同文書局本: 第665頁,第6字
標點整理本: 第615頁,第5字
音《集韻》:當經切,音丁。《玉篇》:火也。《類篇》:烈火也。《字彙》、《正字通》𡘋云俗燈字。〇【按】《玉篇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類篇》灯、燈分載,音切各異,强合爲一,非。
注解
〔灯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巳集中,康熙部首是火部。
〔灯〕字拼音是dēng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火、丁。
〔灯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火,登声。本写作“ 镫”。本义是置烛用以照明的器具。“镫”在古代还作“盛熟食的器具”解。隶变以后,作照明器具用的写作“燈”,而“镫”多作马鞍两旁的铁脚踏讲。
〔灯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dēng] ⑴ 照明的器具⑵ 其它用途的发光、发热装置⑶ 装饰张挂的彩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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