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卷别 :正文・巳集中 部首:爪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642頁,第10字
同文書局本: 第688頁,第33字
標點整理本: 第641頁,第6字
音《唐韻》:側莖切;《集韻》:甾耕切,𡘋音箏。《說文》:引也。从𠬪、𠂆。徐鉉曰:𠂆音曳。𠬪二手而曳之,爭之道也。《廣韻》:競也。《書・大禹謨》: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;汝惟不伐,天下莫與汝爭功。
义又,《玉篇》:諫也。
义又,訟也。《增韻》:理也、辨也。《禮・曲禮》:分爭辨訟,非理不決。
义又,姓《正字通》:《印藪》有爭不識、爭同。
音又,《集韻》:側逬切,箏去聲 —— 義同。
义又,《廣韻》本作諍,諫諍也、止也。《孝經・諫諍章》:天子有爭臣七人。
义《韻會》:俗作争,非。
卷目:考證・巳集中 部首:爪部
愛日堂藏本: 第402頁,第2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56頁,第43字
《禮・曲禮》非理不決。
謹照原文非理改非禮。
注解
〔爭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巳集中,康熙部首是爪部。
〔爭〕字拼音是zhēng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爫、⺕、亅。
〔爭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zhēng] ⑴ “争”的繁体字。⑵ 奪取、互不相讓。《左傳•隱公十一年》:“公孫閼與潁考叔爭車,潁考叔挾輈以走。”《北史•;卷二十二•;長孫道生傳》:“嘗有二鵰,飛而爭肉,因以箭兩隻與晟,請射取之。”⑶ 較量﹑競爭。《書經•大禹謨》:“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汝惟不伐,天下莫與汝爭功。”⑷ 辯論。如:“據理力爭”。《左傳•昭公六年》:“民知爭端矣,將棄禮而徵於書。”《史記•;卷五十五•;留侯世家》:“此難以口舌爭也。”⑸ 相差﹑差別。唐•杜荀鶴《自遣詩》:“百年身後一丘土,貧富高低爭幾多。”《水滸傳•;第六十九回》:“我這行院人家坑陷了千千萬萬的人,豈爭他一個?”⑹ 規勸。同“諍”。《呂氏春秋•仲春紀•;功名》:“關龍逢﹑王子比干能以要領之死,爭其上之過。”⑺ 如何。同“怎”。唐•韓偓《哭花詩》:“若是有情爭不哭,夜來風雨葬西施。”元•;鍾嗣成《一枝花•;生居天地間套•;梁州曲》:“爭奈灰容土貌,缺齒重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