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卷别 :正文・酉集上 部首:言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767頁,第7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157頁,第15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132頁,第12字
音《唐韻》:書之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申之切,𡘋始平聲。《說文》:志也。《釋名》:之也,志之所之也。《書・舜典》:詩言志。【傳】心之所之謂之志。心有所之,必形于言,故曰詩言志。《詩・國風・關雎序》:在心爲志,發言爲詩。《前漢・藝文志》:誦其言,謂之詩。《舊唐書・經籍志》:詩以紀興衰誦歡。
义又,六詩。《周禮・春官・大師》:敎六詩。【疏】按詩上下,惟有風雅頌,是詩之名也。三者之中有比賦興,故總謂之六詩。鄭康成《六藝論》:《詩》,絃歌諷諭之聲也。朱子曰:風雅頌,聲樂部分之名;賦比興,則所以制作風雅頌之體也。
义又,樂章也。《荀子・勸學篇》:詩者,中聲之所止也。【註】詩謂樂章,所以節聲音,至乎中而止,不使流淫也。
义又,《類篇》:承也、持也。《禮・內則》:國君世子生三日,卜士負之,吉者宿齊,朝服,寢門外詩負之。【註】詩之言承也。【疏】《詩含神霧》云:詩者,持也。以手維持,則承奉之義,謂以手承下而抱負之。
义又,姓。《後漢・南蠻傳》:詩索,交阯朱䳒人。
音又,《字彙補》:讀作誅。《荀子・王制篇》:修憲令審詩商。【註】詩商,當爲誅賞。〈樂論篇〉作審誅賞。
注解
〔詩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上,康熙部首是言部。
〔詩〕字拼音是shī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訁、寺。
〔詩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shī] ⑴ 文學體裁的一種,通過有節奏和韻律的語言反映生活,抒發情感⑵ 中國古書名,《詩經》的簡稱。
诗字康熙字典的释义由万卷国学网整理而成,释义内容是基于开放的康熙字典资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