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卷别 :正文・酉集上 部首:言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769頁,第6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158頁,第9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133頁,第6字
音《唐韻》:去吉切;《集韻》:喫吉切,𡘋音蛣。《說文》:問也。《廣雅》:讓也、責也。《玉篇》:治也、譴也、問罪也。《書・立政》:其克詰爾戎兵。【傳】治也。《禮・月令》:詰誅暴慢。【註】謂問其罪,窮治之也。老子《道德經》:此三者,不可致詰。【註】問也。《史記・平津侯傳》:汲黯庭詰弘。【註】責讓也。
义又,《周禮・天官・大宰》:五曰𠛬典,以詰邦國。【註】詰,猶禁也。又,《秋官・大司宼》:佐王𠛬邦國,詰四方。【註】詰,謹也。
义又,詰屈。《晉書・衞恆傳》:字勢云:硏桑不能數其詰屈。
义又,《小爾雅》:詰朝,明旦也。《左傳・僖二十七年》:詰朝相見。《說文長箋》本作喆朝。喆,古哲字。借明也。故明朝爲喆朝。今俗以喆爲詰,因詰喆形溷,誤。
音又,《集韻》:丘傑切,音憩 —— 喬詰,意不平也。《莊子・在宥篇》:喬詰卓鷙。
注解
〔詰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上,康熙部首是言部。
〔詰〕字拼音是jié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訁、吉。
〔詰〕字造字法是形聲。从言,吉聲。本义是詢問,追問。
〔詰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jié] ⑴ 追問⑵ 譴責,問罪⑶ 〔~朝( zhāo )〕早晨,亦指次日早晨。㈡ [jí] ⑴ 〔~屈〕曲折。亦作“佶屈”。⑵ 〔~屈聱牙〕(文章)讀起來不順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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