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卷别 :正文・酉集上 部首:言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774頁,第3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160頁,第11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135頁,第9字
音《唐韻》:陟輸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追輸切,𡘋音株。《說文》:討也。《廣雅》:殺也。《書・胤征》:以干先王之誅。《禮・月令》:詰誅暴慢。【註】誅者,戮其人。《前漢・𠛬法志》:征暴誅悖,治之威也。《莊子・庚桑楚》:爲不善乎顯明之中者,人得而誅之,爲不善乎幽暗之中者,鬼得而誅之。
义又,《釋名》:罪及餘人曰誅。誅,株也,如株木根枝葉盡落也。《周禮・秋官・司烜氏》:軍旅修火禁,邦若屋誅,則爲明竁焉。【註】鄭司農云:屋誅,爲夷三族。
义又,《易・雜卦》:明夷誅也。【註】誅,傷也。
义又,〈晉語〉:小國敖,大國襲焉,曰誅。
义又,《玉篇》:罰也。《禮・曲禮》:以足蹙路馬芻有誅,齒路馬有誅。【註】就罰也。
义又,《類篇》:責也。《左傳・襄三十一年》:誅求無時。【註】誅,責也。《周禮・天官・大宰》:誅以馭其過。【疏】人有過失,非故爲之者,則以言語責讓之。
义又,翦除也。〈晉語〉:故以惠誅怨。【註】誅,除也。《楚辭・卜居》:寧誅鋤草茅,以力耕乎。杜甫〈岳麓山道林二寺〉詩:傍此煙霞茅可誅。《正字通》:翦茅爲屋。借用誅字。
音又,叶之由切,音周。華覈〈自責文〉:不敢違敕,懼速罪誅;冒承詔命,魂逝形留。
音又,叶株遇切,株去聲。蔡邕〈釋誨〉:下獲熏胥之辜,高受滅家之誅;前車已覆,襲軌而騖。
卷目:考證・酉集上 部首:言部
愛日堂藏本: 第669頁,第3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70頁,第22字
《周禮・秋官・司烜氏》〔註〕鄭司農云:屋誅,爲夷三族。
謹照原文爲改謂。
注解
〔誅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上,康熙部首是言部。
〔誅〕字拼音是zhū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訁、朱。
〔誅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zhū] ⑴ 见“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