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卷别 :正文・戌集上 部首:金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169頁,第20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325頁,第3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313頁,第7字
音《廣韻》:胡郭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黃郭切,𡘋音穫。《說文》:鐫也。从金,蒦聲。《廣韻》:鼎鑊。《增韻》:釜屬。《周禮・天官・亨人》:掌共鼎鑊。【註】鑊,所以煑肉及魚腊之器。《前漢・𠛬法志》:有鑿顚、抽脅、鑊亨之𠛬。【師古註】鼎大而無足曰鑊,以鬻人也。
音又,《韻補》叶胡麥切,音獲。柳宗元〈懲咎賦〉:進與退吾無歸兮,甘脂潤兮鼎鑊;幸皇鑒之明宥兮,纍郡印而南適。
卷目:考證・戌集上 部首:金部
愛日堂藏本: 第778頁,第1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76頁,第6字
《師古註》鼎大而無足曰鑊,以鬻人也。
謹按漢書註作鬻同煑鬻音義别。今据原文鬻改𩱍。
注解
〔鑊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戌集上,康熙部首是金部。
〔鑊〕字拼音是huò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釒、蒦。
〔鑊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huò] ⑴ 古代烹煮食物的大鍋。《周禮·天官·亨人》:“亨人掌共鼎鑊,以給水火之齊。”⑵ 古代一種烹人的刑具。《史記·卷八十一·廉頗藺相如傳》:“臣知欺大王之罪當誅,臣請就湯鑊。”《南史·卷八十·賊臣傳·侯景傳》:“魏相高澄悉命先剝景妻子面皮,以大鐵鑊盛油煎⑶ 殺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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