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卷别 :正文・戌集中 部首:革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314頁,第10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385頁,第24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377頁,第1字
音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𡘋必駕切,音灞。《說文》:轡革也。《爾雅・釋器》:轡首謂之革。【註】轡,靶革。【疏】《字林》云靶,轡革也。
义又,《爾雅・釋器》:輿革前謂之鞎。【註】以韋靶車軾。【疏】靶,謂鞔也。
注解
〔靶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戌集中,康熙部首是革部。
〔靶〕字拼音是bǎ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革、巴。
〔靶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革,巴声。从“革”,表示与皮革有关。本义是辔首垂下部,即辔革。
〔靶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bǎ] ⑴ 练习射箭或射击用的目标⑵ 缰绳。⑶ 供加速器、原子核反应堆、放射性源等发出的粒子流轰击的实物样品,用以研究核反应,获得放射性同位素或产生X射线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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