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卷别 :正文・酉集上 部首:言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826頁,第2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183頁,第16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158頁,第11字
音《唐韻》:匹至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匹智切,𡘋嚭去聲。《說文》:諭也。【徐曰】猶匹也 —— 匹而諭之也。《詩・大雅》:取譬不遠。《禮・學記》:罕譬而諭。【註】北方之辭。《後漢・第五種傳》:羽請住譬降之。【註】譬,諭也。
义又,猶曉也。《後漢・鮑永傳》:言之者雖戒,而聞之者未譬。
音又,《集韻》或作辟。《詩・小雅》:譬彼舟流。【箋】譬,本亦作辟。《孟子》:譬若掘井。
卷目:考證・酉集上 部首:言部
愛日堂藏本: 第678頁,第2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71頁,第1字
《禮・學記》罕譬而諭。〔註〕北方之辭。
謹照原文諭改喻。北方改比方。
注解
〔譬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上,康熙部首是言部。
〔譬〕字拼音是pì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辟、言。
〔譬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言,辟声。本义是譬如,比喻。
〔譬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pì] ⑴ 打比方⑵ 领悟。⑶ 晓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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