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卷别 :正文・酉集下 部首:里部
武英殿刻本: 第3091頁,第1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291頁,第5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280頁,第5字
音《唐韻》:羊者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以者切,𡘋音也。《說文》:郊外也。《易・同人》:同人于野亨。【疏】野,是廣遠之處。《詩・魯頌》:駉駉牡馬,在坰之野。【傳】邑外曰郊,郊外曰野。
义又,《周禮・地官・遂人》:掌邦之野。【註】郊外曰野,此野爲甸稍縣都。
义又,《周禮・秋官》:縣士掌野。【註】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。
音又,《韻會》:朴野。《論語》:質勝文則野。《禮・檀弓》:故騷騷爾則野。【疏】田野之人,急切無禮。
义又,官名。《左傳・昭十七年》:使野司𡨥各保其徵。【註】野司𡨥,縣士也。《禮・月令》:季春之月,命野虞⽏伐桑柘。【註】野虞,謂主田及山林之官。
义又,地名。《書・禹貢》:原隰底績,至于豬野。【傳】猪野,地名。《左傳・宣十七年》:晉人執晏弱于野王。【註】野王縣,今屬河內。又,〈昭二十五年〉:齊侯唁公于野井。【註】濟南祝阿縣東有野井亭。又,鉅野,縣名。見《前漢・地理志》。
义又,藪名。《書・禹貢》:大野既豬。《周禮・夏官・職方氏》:河東曰兗州,其山鎮曰岱山,其澤藪曰大野。
义又,東野,複姓。《呂氏春秋》:東野稷以御見莊公。
义又,《莊子・逍遙遊》:野馬也、塵埃也,生物之以息相吹也。【註】野馬者,遊氣也。
义又,《博雅》:野雞,雉也。
音又,《廣韻》、《正韻》:承與切;《集韻》:上與切 —— 𡘋與墅同。《集韻》:田廬也。《正韻》:此正古墅字,田下已从土,後人以其借爲郊野字,復加土字。
音又,《集韻》:演女切,音與 —— 郊外也。
音又,《韻補》叶賞呂切,音暑。《詩・邶風》「之子于歸,遠送于野」,協上羽、下雨。《左傳・昭二十五年》:童謠曰:鸐鵒之羽,公在外野,往饋之馬。馬,音姥。
音又,叶烏果切,倭上聲。《後漢・隴坻歌》:念我所欲,飄然曠野;登高遠望,涕泣雙墮。
音又,叶常御切,音樹。班固〈西都賦〉:罘網連紘,籠山絡野;列卒周匝,星羅雲布。
卷目:考證・酉集下 部首:里部
愛日堂藏本: 第761頁,第2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75頁,第16字
《左傳・昭十七年》使野司𡨥各保其徵。
謹照原文十七年改十八年。
注解
〔野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下,康熙部首是里部。
〔野〕字拼音是yě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里、予。
〔野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里,予声。《尔雅·释言》:“里,邑也。”。本义是郊外;野外。
〔野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yě] ⑴ 郊外,村外⑵ 界限,范围⑶ 指不当政的地位,与“朝( cháo )”相对⑷ 不讲情理,没有礼貌⑸ 巨大而非分的欲望⑹ 不受约束⑺ 不是人工驯养或栽培的(动物或植物)